证券代码:002849 证券简称:威星智能布告编号:2019-052
浙江威星智能外表股份有限公司
2019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抉择布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的内容实在、精确、完好,没有虚伪记载、误导性陈说或王维维-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决议布告严重遗失。
特别提示:
1、本次股东大会未呈现否决、修正、添加提案的景象;
2、本次股东大会未触及改变以往股东大会现已过的抉择;
3、本次股东大会采纳现场投票、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法;
4、本抉择所称中小出资者是指除王维维-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决议布告独自或算计持有公司5%以上股份的股东、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档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。
一、会议的举行状况
(一)股东大会届次:2019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
(二)会议招集人:公司董事会。2019年7月23日举行的公司第四届董晏伟翔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经过了《关于提请举行2019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的方案》。本次会议告诉及相关文件已刊登在2019年7月24日的《证券时报》、《我国证券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日报》和巨潮资讯网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上。
(三)举行时刻
1、现场会议举行时刻:2019年8月8日13:30
2、网络投票时刻
(1)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体系进行网络投票的,详细时刻为2019年8月8日上午9:30-11:30,下午13:00-15:00;
(2)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体系投票的,详细时刻为2019年8月7日下午15:00至2019年8月8日下午15:00期间的恣意时刻。
(四)会议的举行方法:本次股东大会采纳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法举行。
(五)现场会议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-41号6号楼三楼会议室
(六)股权登记日:2019年8月8日
(七)会议主持人:董事长黄文谦先生
(八)会议记载人员:张妍女士
(九)本次股东大会的招集、举行契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矩》等有关法令法规、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矩。
二、会议的到会状况
(一)股东整体到会状况:
经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,代表股份52,872,750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.9320%。其间:经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6人,代表股份52,871,750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.9312%。经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,代表股份1,000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008%。
(二)中小股东到会状况:
经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,代表股份2,828,550股,占公司有表决王维维-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决议布告权股份总数的2.1363%。其间:经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,代表股份2,827,550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.1355%。经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,代表股份1,000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008%。
(三)公司董事、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到会了本次会议。公司部分高档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。国浩律师(杭州)事务所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,出具了《法令定见书》。
三、方案审议表决状况
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法对方案进行表决,审议经过了如下方案:
方案1.00《关于回购刊出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方案》
总表决成果:
赞同52,872,750股,占到会会议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.0000%;对立0股,占到会会议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000%;放弃0股(其间,因未投票默许放弃0股),占到会会议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000%。
其间,中小股东总表决状况:
赞同2,828,550股,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.0000%;对立0股,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.0000%;放弃0股(其间,因未投票默许放弃0股),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.0000%。
依据投票表决成果,本方案取得经过。
方案2.00《关于补充董事的方案》
总表决成果:
赞同52,872,750股,占到会会议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.0000%;对立0股,占到会会议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000%;放弃0股(其间,因未投票默许放弃0股),占到会会议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000%。
其间,中小股东总表决状况:
赞同2,828,550股,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.0000%;对立0股,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.0000%;放弃0股(其间,因未投票默许放弃0股),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.0000%。
依据投票表决成果,本方案取得经过。
上述方案现已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、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经过。内容详见2019年7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或《我国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日报》的相关布告。
四、律师出具的法令定见
国浩律师(杭州)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,并出具如下法令定见:浙江威星智能外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招集及举行程序,参与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历、招集人资历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,均契合《公司法》、《股东大会规矩》、《管理原则》、《网络投票细则》等法令、行政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矩,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的表决成果为合法、有用。
五、备检文件
(一)经与会董事和记载人签字承认并加盖公章的《浙江威星智能外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抉择》;
(二)国浩律师(杭州)事务所出具的《国浩律师(杭州)事务所关于浙江威星智能外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法令定见书》。
特此布告。
浙江威星智能外表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2019年8月8日
王维维-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决议布告
(责任编辑:DF515)
王维维-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决议布告
证券代码:002849 证券简称:威星智能布告编号:2019-052
浙江威星智能外表股份有限公司
2019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抉择布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的内容实在、精确、完好,没有虚伪记载、误导性陈说或王维维-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决议布告严重遗失。
特别提示:
1、本次股东大会未呈现否决、修正、添加提案的景象;
2、本次股东大会未触及改变以往股东大会现已过的抉择;
3、本次股东大会采纳现场投票、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法;
4、本抉择所称中小出资者是指除王维维-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决议布告独自或算计持有公司5%以上股份的股东、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档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。
一、会议的举行状况
(一)股东大会届次:2019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
(二)会议招集人:公司董事会。2019年7月23日举行的公司第四届董晏伟翔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经过了《关于提请举行2019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的方案》。本次会议告诉及相关文件已刊登在2019年7月24日的《证券时报》、《我国证券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日报》和巨潮资讯网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上。
(三)举行时刻
1、现场会议举行时刻:2019年8月8日13:30
2、网络投票时刻
(1)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体系进行网络投票的,详细时刻为2019年8月8日上午9:30-11:30,下午13:00-15:00;
(2)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体系投票的,详细时刻为2019年8月7日下午15:00至2019年8月8日下午15:00期间的恣意时刻。
(四)会议的举行方法:本次股东大会采纳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法举行。
(五)现场会议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-41号6号楼三楼会议室
(六)股权登记日:2019年8月8日
(七)会议主持人:董事长黄文谦先生
(八)会议记载人员:张妍女士
(九)本次股东大会的招集、举行契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矩》等有关法令法规、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矩。
二、会议的到会状况
(一)股东整体到会状况:
经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,代表股份52,872,750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.9320%。其间:经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6人,代表股份52,871,750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.9312%。经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,代表股份1,000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008%。
(二)中小股东到会状况:
经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,代表股份2,828,550股,占公司有表决王维维-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决议布告权股份总数的2.1363%。其间:经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,代表股份2,827,550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.1355%。经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,代表股份1,000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008%。
(三)公司董事、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到会了本次会议。公司部分高档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。国浩律师(杭州)事务所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,出具了《法令定见书》。
三、方案审议表决状况
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法对方案进行表决,审议经过了如下方案:
方案1.00《关于回购刊出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方案》
总表决成果:
赞同52,872,750股,占到会会议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.0000%;对立0股,占到会会议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000%;放弃0股(其间,因未投票默许放弃0股),占到会会议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000%。
其间,中小股东总表决状况:
赞同2,828,550股,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.0000%;对立0股,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.0000%;放弃0股(其间,因未投票默许放弃0股),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.0000%。
依据投票表决成果,本方案取得经过。
方案2.00《关于补充董事的方案》
总表决成果:
赞同52,872,750股,占到会会议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.0000%;对立0股,占到会会议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000%;放弃0股(其间,因未投票默许放弃0股),占到会会议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000%。
其间,中小股东总表决状况:
赞同2,828,550股,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.0000%;对立0股,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.0000%;放弃0股(其间,因未投票默许放弃0股),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.0000%。
依据投票表决成果,本方案取得经过。
上述方案现已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、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经过。内容详见2019年7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或《我国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日报》的相关布告。
四、律师出具的法令定见
国浩律师(杭州)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,并出具如下法令定见:浙江威星智能外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招集及举行程序,参与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历、招集人资历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,均契合《公司法》、《股东大会规矩》、《管理原则》、《网络投票细则》等法令、行政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矩,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的表决成果为合法、有用。
五、备检文件
(一)经与会董事和记载人签字承认并加盖公章的《浙江威星智能外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抉择》;
(二)国浩律师(杭州)事务所出具的《国浩律师(杭州)事务所关于浙江威星智能外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法令定见书》。
特此布告。
浙江威星智能外表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2019年8月8日
王维维-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决议布告(责任编辑:DF515)